Microsoft 和 Yahoo! 正式宣布合作
一次一次的收购,一次一次的谈判,一次一次的审判,终于熬出头,为了站在Google的对面以一样的水平进行对抗两家企业一个为了”壮大自己”,一个为了”保全自己”,总之都是费尽了心思。终于最后找到了契合点,就是”击败对手”,于是两家定出了非常复杂且苛刻的合作条款,简单的看看吧。
上图是twitter上的消息,第一时间re-tweet了,只是twitter被墙,这tweet有或没有都无所谓了。(点击放大,提醒RSS订阅的同志,本博客使用Lightbox,所以图片尺寸都弄得有点小,见谅)这条tweet里提到的链接点这里。
合作的重点包括:
- 合作期长达10年
- 微软将购买10年的雅虎核心搜索技术授权,并将其与自家的搜索平台(就是Bing)整合在一起
- 微软的Bing搜索引擎将成为雅虎网站独家搜索算法和点击付费搜索独家平台
- 雅虎也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技术和数据,以使自家业务更好的显示广告
- 雅虎将成为两家公司在全球广告业务的独家代理商
- 两家公司的自助广告业务都将在微软的AdCenter平台进行,所有搜索广告的价格由AdCenter自动拍卖流程决定
- 两家公司都可保留各自独立的显示广告业务和销售队伍
- 即便雅虎使用了微软的搜索技术,但将依然改进搜索的用户体验和创新
- 在前5年,微软需要为雅虎网络旗下品牌网站和由雅虎运营的网站为其Bing搜索带来的流量支付88%的流量费用
- 微软要补偿部分雅虎网络旗下品牌网站和由雅虎运营的网站搜索带来的收入
- 微软保证合作的前18个月里,雅虎网络旗下品牌网站和由雅虎运营的网站按点击搜索的广告收入在各个国家都保持合作前的水平
上面的文字摘自谷奥的文章《雅虎与微软达成搜索引擎合作协议》
条件可谓复杂、苛刻、繁琐…… 但愿这是个好事情。BTW:其实114和电信之间的某协议(DNSclient 服务)似乎对bing十分有利啊。